10月16日,商务部、科技部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,拟增列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,生物医药仅涉及细胞和基因治疗、小核酸药、病原微生物5项。
此次政策预防的是“拔根式转让”与“卖青苗”,即把可复用的底层平台、或全球尚未公开的全新靶点一次性卖断,让中国被锁定在“高级研发外包”环节,而并不阻断“卖管线、卖区域权益、卖未来现金流、合作开发”这一当前主流的出海路径,CGT(细胞与基因治疗)与小核酸公司依然可以通过平台合作开发出海,创新药出海的产业趋势不变。
一方面,政策仅管控所有权转让,对外授权许可、利用相关技术提供外包研发/生产服务(CRO/CDMO)等不涉及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均不属于管理范围;另一方面,政策仅管平台不管品种,单一品种BD全流程豁免,同时限制类品种留有通道。主流生物医药公司的抗体、小分子、ADC药物等不在管控范围内。
